蔡英文指出,海霸王現址土地的變更發生在民國54年,是從公園用地變更成建築用地,並非軍事用地,而正中企業是在58年5月成立,兩者間並沒有關連;而後續土地的取得以及建物使用,也都符合都市計畫相關法規的規定,沒有特權的問題。她表示,上一次選舉已經有很不好的事情發生,希望社會不要因為選舉製造太多誇張的故事,影響選舉、影響台灣民主。
發言人律師黃帝穎表示,根據地籍資料,該筆土地於民國35年辦理土地總登記時,即為私人所有。民國48年間由任姓與張姓人士取得所有權,於民國54年經臺北市政府公告變更為建築用地,任姓與白姓人士於民國56年取得建造執照,即清楚載明建築基地屬住宅地區,建築用途為旅社、餐廳。該筆土地又於57年1月間買賣移轉給白姓、邱姓等7位共有人。
民國57年5月,該筆土地買賣移轉予正中公司的原始股東張家及蔡家。58年5月正中公司成立,張家及蔡家將土地移轉給正中公司。建物於59年興建完成,領得使用執照,清楚載明用途為餐廳、旅社及住宅。
綜合這些資料,這塊土地一直為私人所有,並非軍方土地。土地變更為建築用地、及取得建造執照,皆在蔡家及正中公司其他股東取得該地所有權之前,與蔡家無關。而張家及蔡家取得土地時,建照已載明供餐廳旅社使用。興建完成後,使用情況也完全符合使用執照的用途,歷年來都市計畫查察,都沒有違反都市計畫相關法規,更無特權問題。
對於周刊所指「使用分區量身打造」、「透過美軍先租後買」等語,對照相關事實,明顯是穿鑿附會,而報導只以所謂「老人家」轉述50年前的故事為報導依據,更是道聽塗說,罔顧新聞專業。
黃帝穎強調,中山北路海霸王用地民國54年變更為建築用地,因當年度並未有土地使用分區之管制,土地使用區分管制規則係於民國74年7月公告,且至84年9月27日市府才通過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故在法規公告前,目前使用依當年度取得使用執照上之使用項目認定,也就是說,用途為餐廳旅舍之使用執照,建物登記用途為住商用,該建物取得及使用狀態並無違法問題,更沒有特權問題。
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073037753.htmlLV LV包包 LV皮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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