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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男子呂介閔被控性侵殺害女友,入獄四年後,女友胸部卻驗出他人DNA,呂介閔獲准再審同時被釋放,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辯論終結,呂介閔開庭時表示,最新科技已經證明死者左胸上的唾液並非他所有,強調自己沒有犯案;死者母親則說,現有證據都對呂介閔不利,請求法院再次鑑定DNA,同時希望維持原來的刑度。預定下個月30號宣判。
35歲的呂介閔被控於民國89年7月間涉嫌殺害性侵女友,一、二審時都因缺乏直接證據獲判無罪,檢方上訴,更一、更二、更三審都以死者左乳房的咬痕齒模及重咬力道,認定呂介閔是兇手,逆轉改判有罪,民國99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呂介閔判刑十三年定讞。呂介閔入獄服刑四年後,檢方和刑事局用最新技術重新鑑定DNA,發現死者乳房上還有其他人的DNA反應,懷疑兇手另有其人而聲請再審,高院根據最新證據認為確實有疑點,今年五月裁定全案再審,並將呂介閔釋放,高院今天再度開庭,並諭知全案12月30號宣判。
(圖:翻攝網路)
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內湖裸屍案-12月底宣判-084631758.htmlrolexrolex116660rolex水鬼rolex黑水鬼rolex勞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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