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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看了上期文字,興師問罪:「幹嘛把標準訂到那麼高,豈不太折騰人了嗎。比如我太太也漂亮,可是你要我看她比林志玲還美,哪可能。這樣就表示我不愛她了嗎?太過分了,我很不爽。」
我看著他無辜的雙眼,震驚發現結婚不代表他戀愛過。
他覺得「情人眼裡出西施」是外力強迫他做辦不到的事,表示他根本不知道那是深陷情網的自然反應。
「情人眼裡出西施」,像打噴嚏一樣衝動,跟道德標準無關,即使懸賞也沒法強迫不想打的人馬上打個噴嚏,禁令也沒法強迫打噴嚏的人不想打。
逼你結婚,可能會成;逼你愛上你不愛的人,不成。所以家長沒逼你談戀愛呀,逼你結婚就好了。
結婚,並不表示就能愛上對方。如果沒辦法愛上對方,當然就沒有「應該愛上對方」這種事。
可是多數人這輩子都沒有體驗過愛情是什麼。而且對此毫不知情,以為跟對方交往結婚就代表愛,以為愛情是你感覺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
呃,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那是一支話題超商霜淇淋帶給你的感覺。
沒人會想為了跟霜淇淋在一起不惜付出一切,甚至粉身碎骨在所不辭。
愛情才會。
我問,那電視、電影都不算,只算你親眼看過的,最漂亮的女人是誰?
他想了一下,開始顧左右而言他。
我費了好大勁,才套出話來。
當初他畢業後住廠區宿舍,每週都跟同事去店裡找小姐。有位中國來的小姐,曬得黑黑、扁扁的大餅臉、斜斜的丹鳳眼,人也是瘦瘦扁扁。雖然一開始,她講話口音腔調,他聽了不習慣,總覺刺耳;可是她待他很貼心。別的小姐,疲倦不耐,目光游移;只有她,看著他時,是全心全意看著他。
漸漸他就固定點她了。每當她看見他出現,便露出笑容。那笑容讓他恍惚重回中學初戀時光:傍晚到女友校門口等放學,女友和同學談笑走近,忽然見到他,表情就是這樣乍驚乍喜。
別的小姐很計較超時要加錢,她倒好像拖著他不放一樣,不理時間限制,拿了四合院老屋前拍的全家相片,指著告訴他,哪個是她大爺大娘,姑姑嬸嬸,從小最疼愛的表弟,堂妹,還有大黃狗叫金寶。說小時候她整天在屋後山坡上玩,從來沒想過台灣是什麼樣子,又沒想過將來竟會遇見他。她說著竟自顧呵呵傻笑起來。
她那樣子好笨好笨,叫人心疼。
等到大家混熟,口音也不知是他聽慣了沒感覺、還是她改了,總之就不見了。
他隨口問她什麼時候放假。一年來經常結伴逛夜市撈金魚,出門遊山玩水下來,好吧就是她了,他決定豁出去,開始在檯燈下咬著筆桿分配家用,盤算存房貸、結婚基金。
可是下次見面,她提起了她老公,他心一下結凍了。
她辦假結婚來台灣工作,現在身份證上有位七十多歲的名義老公。
她說:「等我再過幾年離婚了,我要跟你結婚!」
算了吧,無緣啦。他憶起,當時初戀女友瞞著他劈腿,忍痛分手那一整年,他完全行屍走肉。悲劇又重演了嗎?他死了心,想:可能我們這輩子就是不能在一起。
再說,娶她要怎麼跟家裡人講呢。
漸漸他就少去店裡了。她托同事來問他,甚至自己跑來找他,他都不回、不見。
後來聽說,她換到別的店去了。
過兩年他結了婚,我想起婚紗照上他太太也是大臉盤、丹鳳眼。生了男孩,一家和樂。
去年,他收到她的簡訊,約他見面。
他想了三天三夜睡不著,沒辦法決定要不要回訊息。
後來知道,沒去的話,大概下半輩子都睡不著,只好去了。
見面她說終於離婚了。原來,家鄉老大爺生病欠的債、她拼著還完了。表弟結婚蓋新房的錢、她也匯回去了。責任已了,可以從頭做個人,她開心宣佈:「你就是我最愛的人。照我當初說的,我們結婚吧。」
他後悔極了。答應見面真是一輩子最大的錯誤。
回家又失眠了一個月。
鼓起勇氣偷偷問同事,問兄弟,人人一聽都搖手,勸他千萬不要花心,婚前玩玩就算了,破壞家庭的事碰不得。
最後他還是沒有回答對方。事情就不了了之。
兒子一天天長大了,大人一天天老了,人生就這樣過了。
我看著他三十多歲面龐,卻彷彿是八十歲臨終的他,在對我惋嘆人生虛度。
我再度震驚發現,或許多數人這輩子也遇過愛情��只是當時把它否定了,以為不能要。
然後找人結婚了,以為愛上對方,也在日子裡找到了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
等到愛情當頭炸下來,眼看要炸得他粉身碎骨的時候,他才發現,原本這些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根本跟愛情搭不上邊。
苦惱的人兒啊,瘋狂的人生啊。盛夏的微風,吹進門裡來,輕撫著他低頭的垂髮。像是安慰,像是戲弄。
誰叫這世界歌頌愛情只為了賣你服飾、化妝品、約會電影票、情人節套餐和喜餅喜宴。
只有愛情配合我們方便時,我們才說愛情多偉大,追求愛情多神聖。
等愛情來得不湊巧時,我們理直氣壯把它拒於門外,痛斥它是萬惡根源,永遠不原諒它。
想到這裡把我逗笑了。原來我們歌頌愛情,是葉公好龍,衣服裝潢到處印龍圖案;等活的龍真的飛來家裡,我們就嚇死了,趕忙拿掃把打出去。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雖然我們逼人結婚-但其實一直都很反對人家談戀愛-072730765.htmlLV LV官方網 LV皮夾 LV包包 LV旗艦店
我看著他無辜的雙眼,震驚發現結婚不代表他戀愛過。
他覺得「情人眼裡出西施」是外力強迫他做辦不到的事,表示他根本不知道那是深陷情網的自然反應。
「情人眼裡出西施」,像打噴嚏一樣衝動,跟道德標準無關,即使懸賞也沒法強迫不想打的人馬上打個噴嚏,禁令也沒法強迫打噴嚏的人不想打。
逼你結婚,可能會成;逼你愛上你不愛的人,不成。所以家長沒逼你談戀愛呀,逼你結婚就好了。
結婚,並不表示就能愛上對方。如果沒辦法愛上對方,當然就沒有「應該愛上對方」這種事。
可是多數人這輩子都沒有體驗過愛情是什麼。而且對此毫不知情,以為跟對方交往結婚就代表愛,以為愛情是你感覺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
呃,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那是一支話題超商霜淇淋帶給你的感覺。
沒人會想為了跟霜淇淋在一起不惜付出一切,甚至粉身碎骨在所不辭。
愛情才會。
我問,那電視、電影都不算,只算你親眼看過的,最漂亮的女人是誰?
他想了一下,開始顧左右而言他。
我費了好大勁,才套出話來。
當初他畢業後住廠區宿舍,每週都跟同事去店裡找小姐。有位中國來的小姐,曬得黑黑、扁扁的大餅臉、斜斜的丹鳳眼,人也是瘦瘦扁扁。雖然一開始,她講話口音腔調,他聽了不習慣,總覺刺耳;可是她待他很貼心。別的小姐,疲倦不耐,目光游移;只有她,看著他時,是全心全意看著他。
漸漸他就固定點她了。每當她看見他出現,便露出笑容。那笑容讓他恍惚重回中學初戀時光:傍晚到女友校門口等放學,女友和同學談笑走近,忽然見到他,表情就是這樣乍驚乍喜。
別的小姐很計較超時要加錢,她倒好像拖著他不放一樣,不理時間限制,拿了四合院老屋前拍的全家相片,指著告訴他,哪個是她大爺大娘,姑姑嬸嬸,從小最疼愛的表弟,堂妹,還有大黃狗叫金寶。說小時候她整天在屋後山坡上玩,從來沒想過台灣是什麼樣子,又沒想過將來竟會遇見他。她說著竟自顧呵呵傻笑起來。
她那樣子好笨好笨,叫人心疼。
等到大家混熟,口音也不知是他聽慣了沒感覺、還是她改了,總之就不見了。
他隨口問她什麼時候放假。一年來經常結伴逛夜市撈金魚,出門遊山玩水下來,好吧就是她了,他決定豁出去,開始在檯燈下咬著筆桿分配家用,盤算存房貸、結婚基金。
可是下次見面,她提起了她老公,他心一下結凍了。
她辦假結婚來台灣工作,現在身份證上有位七十多歲的名義老公。
她說:「等我再過幾年離婚了,我要跟你結婚!」
算了吧,無緣啦。他憶起,當時初戀女友瞞著他劈腿,忍痛分手那一整年,他完全行屍走肉。悲劇又重演了嗎?他死了心,想:可能我們這輩子就是不能在一起。
再說,娶她要怎麼跟家裡人講呢。
漸漸他就少去店裡了。她托同事來問他,甚至自己跑來找他,他都不回、不見。
後來聽說,她換到別的店去了。
過兩年他結了婚,我想起婚紗照上他太太也是大臉盤、丹鳳眼。生了男孩,一家和樂。
去年,他收到她的簡訊,約他見面。
他想了三天三夜睡不著,沒辦法決定要不要回訊息。
後來知道,沒去的話,大概下半輩子都睡不著,只好去了。
見面她說終於離婚了。原來,家鄉老大爺生病欠的債、她拼著還完了。表弟結婚蓋新房的錢、她也匯回去了。責任已了,可以從頭做個人,她開心宣佈:「你就是我最愛的人。照我當初說的,我們結婚吧。」
他後悔極了。答應見面真是一輩子最大的錯誤。
回家又失眠了一個月。
鼓起勇氣偷偷問同事,問兄弟,人人一聽都搖手,勸他千萬不要花心,婚前玩玩就算了,破壞家庭的事碰不得。
最後他還是沒有回答對方。事情就不了了之。
兒子一天天長大了,大人一天天老了,人生就這樣過了。
我看著他三十多歲面龐,卻彷彿是八十歲臨終的他,在對我惋嘆人生虛度。
我再度震驚發現,或許多數人這輩子也遇過愛情��只是當時把它否定了,以為不能要。
然後找人結婚了,以為愛上對方,也在日子裡找到了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
等到愛情當頭炸下來,眼看要炸得他粉身碎骨的時候,他才發現,原本這些甜蜜、舒適、安心或者令人稱羨,根本跟愛情搭不上邊。
苦惱的人兒啊,瘋狂的人生啊。盛夏的微風,吹進門裡來,輕撫著他低頭的垂髮。像是安慰,像是戲弄。
誰叫這世界歌頌愛情只為了賣你服飾、化妝品、約會電影票、情人節套餐和喜餅喜宴。
只有愛情配合我們方便時,我們才說愛情多偉大,追求愛情多神聖。
等愛情來得不湊巧時,我們理直氣壯把它拒於門外,痛斥它是萬惡根源,永遠不原諒它。
想到這裡把我逗笑了。原來我們歌頌愛情,是葉公好龍,衣服裝潢到處印龍圖案;等活的龍真的飛來家裡,我們就嚇死了,趕忙拿掃把打出去。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雖然我們逼人結婚-但其實一直都很反對人家談戀愛-072730765.htmlLV LV官方網 LV皮夾 LV包包 LV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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