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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郜敏/臺北報導

為強化洗錢防制,財金公司依銀行公會建議的自律規範,發函各金融機構,自3月起,存戶使用金融卡跨行存入本人其他銀行帳戶或同銀行不同帳戶,每天最多只能存新臺幣3萬元。

財金公司表示,金融卡跨行存款每日限額3萬元,是參照目前非約定轉帳每日限額3萬元的規定,主因是為了強化洗錢防制。

依現行規定,金融卡持卡人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跨行存款,各銀行原本多未訂金額上限,自3月1日起,民眾持任一銀行的金融卡透過ATM現金存款,若存入與金融卡同一銀行帳戶,金額依舊沒有上限,但存入不同銀行帳戶或同銀行不同帳戶,就有每日總額3萬元的限制。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9%87%91%E8%9E%8D%E5%8D%A1%E8%B7%A8%E8%A1%8C%E5%AD%98%E6%AC%BE-%E6%98%8E%lv長夾 lv皮帶 lv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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