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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被週刊拍到背著正宮跟小三開房間,還等不上網民開譙,劈腿的他就先一步開記者會說明,一向高EQ的他卻因為一句坦承的話──他很喜歡第三者,卻希望跟他走向未來的現任女友──惹惱了所有人,尤其是女人。記者會後,媒體與大眾像自己的妹妹被人欺負了一樣,一股腦瘋狂砲轟,證明了在這個東西不能吃政府不能信的時代裡,大多數人關心別人的家務事大於國事,本應該是雞毛小事全都成了己任。

大家氣哄哄的,現任女友倒是接納了他。我們肉眼見不著正宮心裡怎麼想,但行為上她像是一如往常與劈腿的男友過著一樣的日子。小三呢?聽說很不開心,屢傳簡訊表達不滿,職業生涯也遭到重挫。而眾家砲火瞄準的劈腿男,不知是為了救援、還是為了反省,屢次發表長篇文章說明懺悔,結果連藝文界都出來指責他:他很自私,他只愛他自己。

只是說到自私,在愛情裡頭,誰不為己?

愛情如果只是兩個人決定在一起這麼單純,那世界真的就和平了。被愛的感覺,替我們在這世界上的存在增加了重量;愛著一個人的想法,替我們加強了活在世界上的正當性。愛情,追究到最原點,都是為了自己。愛情要能這麼大公無私,自己面對一個毫無感覺的人時,為什麼無法全心全意地關心他,跟他一起生活,跟他做愛,對他蜜語甜言?

愛情裡的自私,並不只有那劈腿的男人,劈腿事件裡的每一個角色──正宮、小三、劈腿男──他們所做出的任何決定,都是為了自己。

正宮原諒了劈腿的男友,這樣的決定並不是什麼特殊案例。女人跟男人交往多年,彼此間的關係大多超越了性與愛,共同擁有的不管是有形的財產或是無形的記憶,都變得複雜而難以分割。劈腿雖然讓人心痛,但一刀很難斬斷兩人間的千絲萬縷。如果最後決定原諒他,是因為看清了自己說到底還是需要他。怎麼說呢?都這麼久了,還是習慣有他在,如果這下放他走了,還要重新找尋、適應另一個人,很麻煩的。於是就掐著心頭的那傷口,繼續看著那雙曾經背叛自己的臉,以及牽起那隻曾經背叛自己的手,嘴巴上說著「原諒了」,但被劈腿的傷痛是很難從女人的心口上乾淨的,因為她的男人已經證明了,他不會只愛她一個人,而她也不可能是他的唯一。所謂的「原諒」,其實更貼切的說法,是「接納了這個事實」,就像人得要接納這世界有疾病戰亂與各種不公不義一樣,人總要學著找個方法活下去,於是,正宮原諒了劈腿的男人,繼續牽著他的手一起溜狗逛街,繼續每天翻開報紙,看著死亡病毒與恐怖組織的慘絕人寰,再默默闔上,回到工作崗位,或是去喝個下午茶。

這不是為了自己嗎?是對是錯?是堅強還是軟弱?你不是她,你不要批評,因為換做你,敢說不會做出相同考量?

劈腿男當然自私,還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同時愛著兩個人的情況並不少見,但至少他可以在出軌前做出抉擇:是要留在正宮身邊,還是奔向小三懷抱?總之可以先解決了另一段,再走向他真心想要的那個女人。但是他沒有,他放不下舊的,也捨不得新的,以為一切可以瞞天過海,但最後依然帶給了兩個人傷害。這是愛嗎?他說是愛就是愛,愛總是讓說愛的那個人去定義,但他最愛的是自己,最不捨得的也是自己,就算認錯再多次也改變不了這事實。但最愛自己是否是個缺失?如果是的話,那人人都有這種缺失,只是我們還沒發現罷了。

而那個被愛過不理的小三,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她沒有刻意想讓任何人受傷,她只是跟劈腿男一樣,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並且不清楚地以為,對方終究會放下那個跟他有過承諾的女人,與她長長久久,傻傻地沈浸在自己愛情的幻想,讓自己滿足快樂。她的愛是為了自己,被拋棄後的憤怒也是為了自己,誰知自己在這段關係裡成了最後落單的那個人,還得受到不相干的人公審批判。信不信她悔不當初,恨不得時光倒流,人生重新來過,她一定會略過那個男人,去找感情清白的另一個人,至少自己能少受一點傷。

這一場浪費媒體資源的鬧劇,說穿了在人類史上根本早就發生過千百回,你就算現在看得義憤填膺,改天看了某齣差不多主題的電影,搞不好感動得淚漣漣。其實我們這群只顧著吆喝叫罵的人,其實也是為了自己,公眾人物的家務事為我們帶來的娛樂,而我們藉著他們的遭遇,去釋放對愛情的不解與內心的怨懟,這些叫罵而絕不會讓我們對愛情更清晰,因為愛情說穿了就是人人為己,快樂、抉擇、苦痛,也都只是存在自己,別人想管也插不上手。

既然如此,又何必耗費時間在這些我們管不著的事情上頭?把精力放在我們管得著的事情上吧!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blogs/culture/在愛情裡-人人為己-065825802.htmlLV LV官方網 LV皮夾 LV包包 LV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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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怡孜腎通懈尤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