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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短期之內,台灣應該不太會再聽到馬英九動輒振臂高呼,「不能貪、不敢貪、不會貪、不必貪、不願貪」繞口令般的口號;正如我們也好久好久不見民進黨高舉讓他們首度贏得政權的「掃除黑金、清廉執政」大旗了。

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的索賄貪瀆案,毫無疑問在馬政府早已傷痕累累的清廉形象上狠狠又灑上一把鹽巴,再次驗證清廉執政真的不只是掛在嘴邊、說了就成真的口號,更不是主政者一人潔身自愛就期待風行草偃、百官奉行的天方夜譚。不過,緊抓住這點,近來在野黨大肆批評馬英九的清廉破產、或在江李心結的人事鬥爭上大作文章,彷彿把葉世文案當作砲轟馬政府的彈藥庫,或為年底七合一選舉添柴火的政治工具,顯然犯了政客慣有的見獵心喜、「龜笑鱉無尾」老毛病,把貪字這把刀一度也血淋淋插在綠色執政的過往刻意遺忘。藍綠表現都讓人民失望傷心。

藍綠輪流執政十四年,在貪瀆事件簿上打成平手,毫不光采。試圖在其中再分高下、相互譏諷,那不只是裙帶資本主義第幾名的國家顏面問題,更是台灣真正的悲哀。如果要說有哪件事是當下人民高度關切或深惡痛絕,需要朝野藍綠即刻停止駁火、共同解決的,經濟、教育之外,貪瀆絕對排名前三。

葉世文,當然不是前無古人、也不會是後無來者的唯一貪官。必須深究的問題是,就在林益世、李朝卿、黃季敏、賴素如相繼出事,馬英九數度重申宣稱清廉是他生命、江宜樺高調要求清廉調查,政壇風聲鶴唳的2013年前後,葉世文為何還膽敢作出讓廉政署獲報上呈江揆的不當索求?更不用說,從李登輝後期到陳水扁、馬英九執政的過去十幾年間,每位執政者都曾在手上制定過誇稱力斬黑金、撥雲見日的財產申報、政治獻金、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等條文法案,但看似多道陽光卻為何依舊無法讓政壇暗處的魑魅蟲蠹一一現形?!主政者的打貪決心與行動不夠徹底之外,政治文化與鬆散制度,絕對是餵養貪官們的一鍋餿腐湯底。

貪官與惡民代各有不同貪法。若說民代以關說為大宗、換取不法政治獻金,官員則多以手上工程採購標案當誘餌、賺取巨額賄款。法務部曾有資料統計,不實申報財產遭罰款者以負責採購的公務員最多,佔27%;黃季敏拿防災救災的人命當兒戲、葉世文把居住正義當謀財工具,更早的綠朝經濟部次長侯和雄大貪治水防汛預算,都是採購大權惹的禍。這些貪官之所以大權在握有個共同點,他們都是長官眼中難得的幹才能人。侯和雄獲謝長廷多次拔擢;黃季敏歷經藍綠,八八風災積勞病倒換來馬英九探視拍肩的溫暖讚賞;葉世文短短一兩年完成不可能任務、兌現江宜樺合宜住宅政績,連事發後李鴻源還盛讚他的能幹。在急功速成的政治與媒體文化中,長官要政績、他們給成績,長官訂目標、他們拼達標,藝高人膽大的結果,轉身面對業界迷信有錢好辦事、行賄「是為避免大家困擾」的紅包陋習,各個便成為幹又能貪、聰明又狡猾的驚世貪官。此等狀況藍綠執政皆然,上位者難脫授權卻未監督之責。

但事情並非毫無徵兆。葉世文曾在2012年營建署長任內因漏報財產罰款23萬,不過貪官中也祇有葉世文被抓包。8萬多名公務員、抽查比例頂多2成,倒楣被逮罰款最高30萬。這種立法從寬、執法從寬的「微光」法案,防君子不防小人,是小人的,誰不敢貪?另個徵兆是2013年江揆獲報葉世文疑似向建商索取不當利益。因為缺乏具體證據只能逼他提前退休,政風機關也未及時通報桃園縣府,結果眼睜睜看著八德合宜住宅成為被犧牲的肥美誘餌。這種各行其是、肅貪不防貪的觀念謬誤,又如何讓公務員不能貪?

法條之寬鬆、陽光之微弱還有個例子。2013年5月,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瀆被起訴卻照領退休金一事引發眾議,銓敘部主動提案修法,明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罪行定讞的公務員不得領取退休金、已領者全數追回。這個吐回退休金條款除了大快人心、無疑也可對心存貪念僥倖的官員起若干恫嚇作用。但一年多過去,等不到條文三讀卻又等到另一名退休貪官。此等狀況多項陽光法案皆然,立法諸公漫天誇口就地打折、只會自肥絕不自宮,亦難脫共犯結構之責。

對馬英九來說,所剩不多的兩年任期,要徹底翻轉沉疴已久、藍綠共業的政治文化與制度,未必能竟其功,但也是僅存重新擦亮清廉招牌、證明決心能力的機會。人民不再要藍綠空喊十四年清廉掃貪的安慰劑,更不需一部部漏洞處處、自欺欺人的裝飾性法案。毋須動口,該朝野一起動手。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為何葉世文還敢貪-090742622.htmlLV LV官方網 LV皮夾 LV包包 LV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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