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在少子化來臨的時代,現代父母愈來愈重視子女未來的健康保障,是否要為小寶貝儲存臍帶血幹細胞,也成了越來越多民眾生產前需要思考的問題。

少子化,懷孕,凍卵,不孕,寶寶,分娩,孕婦(圖/記者李鴻典攝)

▲(圖/記者李鴻典攝)

如何選擇臍帶血保存機構?這些臍帶血寄存服務又是否有單位為消費者把關,確保消費者權利及每一份寄存臍帶血的品質與安全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據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透過將臍帶血保存庫納入人體器官保存庫的許可管理,確保各業者的臍帶血相關作業皆符合法規,以保障其保存品質與安全性。

截至目前,計有18家臍帶血保存庫已取得設置許可,如民眾想了解提供臍帶血寄存服務的業者是否已依法取得保存資格,皆可至食藥署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http://consumer.fda.gov.tw/Human/CellLibrary.aspx?nodeID=377)。

為保護消費者,降低臍帶血保存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間資訊不對等,並更進一步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法制化,前衛生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訂定「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及「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確規範雙方權益與義務,預防消費糾紛。

同時,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食藥署每年請地方衛生局辦理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查核,並針對業者可能招攬臍帶血保存業務的處所進行抽樣清查,了解臍帶血定型化契約的使用情形,且避免有未經報備而逕向民眾收費保存臍帶血的情事發生。自2012年查核迄今,業者的契約大致皆尚符合法規,常見缺失如機構損害賠償責任說明內容不完整、契約終止及不適保存的內容不洽當等,各衛生局皆已於查核現場說明並函請業者限期改善。

此外,食藥署也持續針對業者的廣告內容進行監控,一旦發現業者有違規情形,如以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等無法積極證明為真實或無法舉證的用語作為廣告的內容時,即依消費者保護法令其限期改正,若有屆期不改正者,則依法處以罰鍰並再次令其限期改正。

依據前衛生署公告,臍帶血移植目前已有29項適應症,惟鑑於臍帶血的未來應用發展仍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業者應告知消費者臍帶血保存有其技術上的極限與風險等重要資訊,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廣告保證保存之臍帶血在現在或未來不可預期的醫療效用。



本文出自: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50137&ProjectID=2295lv長夾 lv皮帶 lv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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