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信任朋友讓他借名買車,卻是噩夢纏身的開始!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5年前提供私人證件給朋友買車,沒想到對方卻四處違規,5年下來累積了300多張罰單全都算在林男身上,直到今年8月林男收到行政執行署的強制處分通知單,他才嚇到趕快申訴,不過警方認定違規是事實,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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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讓朋友借名登記買車,卻要幫他繳300多張違規罰單。(示意圖,與當事人車無關/資料照)

抵不過朋友請求,2012年林男讓好友借名登記買車,沒想到對方只負責繳牌照稅和汽車燃料費,違規的罰單全都不理,長期累積下來共有300多張罰單,總計7萬多元。今年8月行政執行署寄給林男滯納金通知單,擔心名下財產被處分,林男趕緊向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說明他只是「人頭車主」,這台車並非他在開。因其中1張違規停車的照片,地點在高雄市三民區,所以全案移至三民二分局辦理。

雖然並不是林男駕駛違規,但因他未申辦「拒不過戶註銷」,警方認為車輛違規是事實,只能駁回他的申訴。警方表示,若是碰到這種狀況,應在期限內先寄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若對方置之不理,就可辦理「拒不過戶註銷」,前提是得先繳清罰金、稅費等,繳完後以後車輛的一切問題就與「人頭車主」無關。不過最好的方法還是採「實名登記、自己使用」,免得衍伸後續麻煩。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04100&PageGroupID=41coach包包型錄 coach零錢包 coach out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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