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釋昭慧法師為了慈濟的土地問題大戰名嘴,一度辯到中途離場,氣氛緊張。日前我看了新聞,某報竟將這件事刊到影劇版,令人大開眼界。我想唯一可以解釋的理由是事情發生在電視台裡面。

影劇新聞最大的特色就是沒有是非。ynews:mark=blog
幾年前我還在當記者時,實力派歌手巫啟賢到台南市某家夜店演唱,當氣氛hgh
i到最高點的時候,一群警察衝進去,所有人當場傻眼,在粉絲的抗議聲中,巫啟賢被帶到警局偵訊,當時是凌晨兩、三點左右,我接到師父阿義哥哥的電話通知,趕赴第六分局採訪。一名王姓警員正在問筆錄,沒多久,記者全來了,把巫啟賢團團圍住,東問一句、西問一句,搞得王姓警員沒辦法做筆錄,經紀公司的人則拿夾克把巫啟賢蓋起來,防止被拍到。一陣混亂後,巫啟賢撥開夾克,無奈說道,

「事情都發生了,讓他們拍吧!」

他犯了什麼大罪?其實還好,是一條叫做「就業服務法」的法律。巫啟賢是外籍歌手,來台灣賺錢,雖然他是大明星,但法律上他還是「外籍勞工」,受就業服務法規範,來台工作,必須限制在他所申請的項目範圍內,而所謂範圍是指工作的地點和內容。

當時巫啟賢申請的項目是來台灌製CD,工作地點限於錄音室,工作項目限於灌製CD,他卻跑到台南市的夜店開唱,被抓以後,無法可說,乖乖就訊。

當時精研這條法律內涵的警察很少,會去抓歌星的警察也更少,台南市的王姓警員卻偏愛此道,許美靜也被他抓過,ICRT的DJ也被抓過。巫啟賢事件後,王警員聲名大噪,聽說後來劉德華、張學友等大咖聽到風聲後,立馬取消到台南市的作秀行程。

巫啟賢也因為本案被限制來台多年,最近幾年才解禁,歌壇競爭激烈,幾年的空窗,損失應該不少。

我花了一整天處理這則新聞,隔天見報,放在影劇版,我嚇一跳。標題是:「太傻」,內容除了我所寫的案發過程外,也加了影劇記者補充的資料,大概是說,巫啟賢因為不懂台灣法律,才犯下這個錯誤。當時報社的立場很清楚,巫啟賢犯法不是居心不良,而是太傻。居心不良不可原諒,但太傻則是另外一回事。

影劇版新聞像個保護傘,藝人受到過度的保護,所有進入影劇版的新聞都沒有是非,所有藝人犯的錯都會被影劇版的記者和編輯弄成「一個美麗的錯誤」,因為藝人是粉絲的偶像,偶像是不會犯錯的,即使犯錯,也是情非得已,粉絲們惜惜都來不及了,怎會苛責?

某大牌主持人不是曾經吸食大麻嗎?只見他在鏡頭前哭訴,

「我因為壓力太大,才犯下這個錯誤,向社會大眾道歉…….。」

結果呢?現在又是一尾活龍。試想如果是政治人物或運動明星吸食大麻,他們的下場恐怕是身敗名裂吧!

也許是因為藝人大多長得美,在一般人心中,美=善,所以藝人犯的錯誤都是「善人的錯誤」,是可以被原諒的。但這叫那些因為犯錯而黯然離場的其他領域公眾人物情何以堪?

所幸最近幾年趨勢有所變化,藝人所犯錯誤經常大辣辣被刊在社會版甚至頭版,編輯所用的字眼也比過去嚴苛,這對不自愛的藝人有矯正作用,對社會價值觀的修正也有助益,未嘗不是好事。最近柯震東、房祖名、阿基師等紛紛中箭落馬,就是影劇版保護傘照顧不到的結果。

釋昭慧法師為了慈濟的土地問題大戰名嘴,原本劍拔弩張,但新聞一旦進入影劇版,大概就沒事了,安啦!


本文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影劇新聞-012414045.htmlLV LV官方網 LV皮夾 LV包包 LV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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